相關解讀:
相關文件:
武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寧縣2021年度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武寧縣2021年度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是的(此件主動公開)
?????????????????????????????????????????????????????? 2022年8月9日????????
武寧縣2021年度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
工作方案
為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耕地保護“一攬子”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初步成果,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2021年度耕地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情況
根據我縣三調數據成果,我縣2020年初耕地面積36.8834萬畝,2021年初全縣耕地面積36.8734萬畝。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一上”數據成果顯示,我縣2022年初耕地面積36.8438萬畝,比上年度耕地面積凈減少295.50畝。
二、目標任務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決策部署,堅決糾正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結合2021年度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過程中的流出問題,開展逐圖斑逐地塊排查,對不合理的耕地流出問題,在變更調查成果確認之前,限時整改,并將整改到位的情況納入到國土變更調查中,確保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科學、合理、真實、準確。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7月15日-22日)
縣自然資源局分鄉(鎮)做好排查表,建立排查臺賬,將排查圖斑切片,在調查云APP中將排查圖斑同時分發至各鄉(鎮)。
(二)集中整改階段(7月23日-31日)
1.明確各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壓實鄉(鎮)包村掛點領導和村、組責任,確保7月底前按時保質完成整改;
2.完成整改后,及時反饋自然資源部門,自然資源部門通過國土調查云APP及時舉證上傳;
3.對確實難以整改的圖斑,逐一圖斑制定整改方案,對一般耕地流出無法整改圖斑,由各鄉(鎮)分別制定耕地進出平衡方案;
4.將整改臺賬及時上報縣整改辦。
(三)考核督察階段(8月1日-7日)
對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面積較大的鄉(鎮),社會影響較廣的圖斑,將嚴肅追責問責,達到刑案標準的將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黨委、政府:為耕地流出問題圖斑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需要整改圖斑的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省、市整改要求,對確實無法整改的,從三調地類耕地后備資源中標注為“即可恢復”地塊數量中整改補足,實現鄉鎮區域內耕地總量自行平衡,堅決防止“簡單化” “一刀切”,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任務。
(二)縣自然資源局:為耕地流出問題圖斑排查整改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各鄉(鎮)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技術指導、督促檢查;負責匯總耕地流出問題圖斑核定整改結果,形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上報。
(三)縣農業農村局:為耕地“非糧化”問題整改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各鄉(鎮)耕地流出到園地及農業設施用地的圖斑,拋荒耕地成林、成草和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整改的技術指導,督促對已恢復耕種條件的地塊,落實耕種晚稻或四季作物。
(四)縣林業局:負責核定耕地變更為林地地塊是否符合退耕還林政策,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計劃和類型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規模、技術指導,對于不符合政策的地塊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做好復墾工作。
(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核定超標準在公路、鐵路等用地兩側紅線外占用耕地建設綠化帶的(縣鄉道路綠化帶超過3米,其他道路綠化帶超過5米)技術指導。
(六)縣水利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超標準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建設綠色通道的圖斑技術指導,對已恢復耕種條件地塊完善配套水利設施。
五、排查整改
耕地流向其他農用地排查整改要求。耕地流向林地、園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的,分類排查核實,區分情況進行整改。自然資源部門前期在內業判斷和外業核實后,制作了2021年度變更調查永久基本農田流向其他農用地分析表,2021年度變更調查一般耕地流向其他農用地分析表。
(一)永久基本農田中的耕地流失問題。2021年新發生的永久基本農田中的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的,除以下情形外,應整改恢復為耕地并及時耕種。
1.2020年底前栽種的林(苗)林、果樹;
2.在不穩定耕地上實施生態退耕,并符合國家退耕計劃和要求的;①25度以上坡耕地;②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③陡坡梯田;④嚴重沙漠化耕地;⑤嚴重污染耕地。
3.2021年11月27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之前,由永久基本農田轉為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且符合相關用地政策的;
4.在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高標準農田項目中配套建設的灌溉及排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林,以及其他因害設防需要依法合規建設的農田防護林涉及少量占用或優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并按要求補劃到位的。
(二)一般耕地流失問題。2021年新發生的一般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的,屬于以下情形的,應整改恢復為耕地并及時耕種。
1.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計劃和類型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規模的;
2.未經批準占用一般耕地實施國土綠化的;
3.超標準在公路等用地兩側紅線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設綠化帶的(縣鄉道路綠化帶超過3米,其他道路綠化帶超過5米);
4.超標準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一般耕地建設綠色通道的;
5.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
6.撂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的。
(三)落實年度耕地“進出平衡”存在的問題。
一般耕地違規轉為其他農用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可通過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從其他農用地恢復耕種的方式補足。但屬于上述“一般耕地流失問題5”所列情形的,應限期恢復整改為耕地,不得以“進出平衡”方式落實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武寧縣2021年度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領導小組,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為副組長,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交通等部門分管領導及各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對全縣各鄉(鎮)耕地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進行跟蹤指導。
(二)加強部門配合。對照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各類圖斑,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林業、交通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配合,提出排查整改意見,共同督促相關鄉(鎮)切實整改到位。
(三)嚴格分類處置。對不符合流出要求的,嚴肅整改。對符合要求無需整改的,逐地塊提交照片、影像等舉證材料,對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要研究決定。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穩妥推進,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損害群眾利益,防止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四)強化督導考核。國家對耕地保護的要求越來越嚴,措施越來越實。因此,要建立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強化源頭防控,加強耕地日常監測監管;建立完善耕地“進出平衡”制度,嚴肅執法問責,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一票否決、終身追責的考核要求,對耕地“占補平衡”“進出平衡”落實不到位的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嚴重的,要予以追究問責。
相關附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